93.05.28 台財保字第0930705171號函核准
97.01.30 (97)新壽商開字第0029號函備查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商品介紹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主要給付項目:    
1.身故(喪葬費用)保險金 2.全殘廢保險金
3.滿期保險金 4.投資收益
商品特色
◎結合投資理財與壽險規劃,短期投資7年(2008年4月21日~2015年4月21日),輕鬆理財
◎購買結構型債券之投資金額(以澳幣計價)滿期最低保證報酬率61.8%
◎投資組合表現優異,有機會參與分配(參與率150%)
保障內容
1.身故(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
   保險金額+保單帳戶價值
2.全殘廢保險金:
   
保險金額+保單帳戶價值
3.滿期保險金:
滿期保險金 =投資金額( 澳幣) x [ 1 + Max(投資組合績效表現 x 參與率,最低保證報酬率)] ※投資組合績效表現係指保單帳戶價值運用期間各期連結標的指數絕對報酬率之平均,計算公式如下:

註:abs係指絕對值;h=1~7;h=1時,第(h-1)期期末收盤值係指保單帳戶價值運用起始日之收盤值。係指日經225指數;係指香港恆生指數。
4.投資收益:本結構型債券於保單帳戶價值運用期間不另行給付投資收益。
其他揭露事項

1.本商品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其發行或管理機構以往之投資績效不保證未來之投資收益,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投資盈虧之責。
2.本商品之身故全殘廢保障部分屬於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範圍,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不保障本商品之投資部分。
3.投資標的發行公司分攤新光人壽金萬利投資連結型保險所產生之管銷費用及相關費用約為所繳保險費之3%~9%,將於保單帳戶價值運用起始日當日自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但此項費用並不影響保戶期初投資金額及滿期保險金之最低保證。
4.稅法相關規定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險之投資報酬及給付金額,租稅法令若有修訂,以當時法令規定為準。

範例說明
 
以男性35歲,投保「新光人壽金萬利投資連結型保險第37期」保險金額30萬,保險費100萬為例:
 
保險費NTD1,000,000
Case 1. 假設7年到期時,投資組合績效表現為30%,則滿期保單帳戶價值為
AUD 32,601.28x [ 1 + Max(150% x 30%,61.8%)]
= AUD 32,601.28 x 1.618
= AUD 52748.87
約為NTD 1,529,717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扣除
1.附加費用NTD50,000
2.保險費用NTD4,563
扣除費用後之金額
﹝忽略計息﹞NTD945,437
Case 2. 假設7年到期時,投資組合績效表現為50%,則滿期保單帳戶價值為
AUD 32,601.28x [ 1 + Max(150% x 50%,61.8%)]
= AUD 32,601.28x1.75
= AUD 57,052.24
約為NTD 1,654,515(元以下四捨五入)
轉為澳幣之投資金額 AUD 32,601.28
註: 由以上可知,
若投資組合績效表現為30%時,滿期時可領回約NTD 1,529,717元(對保費年複利約6.26%)。
若投資組合績效表現為120%時,則滿期時可領回約NTD 2,647,224元。
2.須持有至到期日,始享有最低保證報酬率之保證。
 
匯率風險:以上範例說明係假設澳幣對台幣之匯率(1:29)不變,但實際情形將依匯率變動而有所不同,保戶需自行承擔匯率風險。
市場價格風險:未達保單帳戶價值運用期間屆滿日前(部分)解約時,無最低保證報酬率。 結構型債券到期前如申請提前贖回,將導致您可領回的金額低於原始投資金額(在最壞情況下,領回金額甚至可能為零),或者根本無法進行贖回。
信用風險:投資標的發行公司於到期時應保證履行交付投資金額及報酬的義務,因此保戶必須承擔投資標的發行公司不履行之信用風險。
法令變更風險。
發行公司與連結標的

德意志銀行倫敦分行(Deutsche Bank AG, London)
發行機構:德意志銀行倫敦分行 保證機構:德意志銀行倫敦分行
報價機構: 德意志銀行倫敦分行


公司概況
1. 以市值觀之,2006年為全歐洲第七大銀行。
2. 創立於西元1870年,至今已有137年的歷史。
3. 總部設立於德國柏林,目前為德國最大銀行,擁有超過 7萬7千名員工,並於75個國家設有營運據點。
4. 2006年該銀行榮獲下列殊榮:
「Euromoney」評選其為榮獲全球第一外匯交易銀行
「The Asset」最佳新興市場債券銀行

信用評等
  1.Moody‘s Investor Service 長期債券評等:Aa1

  2.Standard & Poor’s Rating Group 長期債券評等:AA

地址
  台北市仁愛路四段296號6、10、13樓

連結標的
  
Nikkei 225 Index (日經225指數)
  1.由東京股票交易所中特選225支股票按價格加權平均編製而成。
  2.依1949年5月16日之股價為基期。

  Hang Seng Index (香港恆生指數)
  1.由33家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按市價加權平均編製而成。
  2.約佔整個香港證券交易所市值70%。
  3.該指數共可分為工商業、金融、公用事業及地產等四大類股。
  4.以1964年7月31日為基期(基期為100)。

投保條件
【本簡章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資料維護單位:商品開發部  更新週期:不定期  網頁檢核日期: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