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日期
- 二、 抽籤日期
- 三、 頒獎日期
- 四、 申請資格
| 申請項目 | 申請組別 | 申請資格 | 學業成績 | 錄取方式 | 金額 | 學校等級 | |
|---|---|---|---|---|---|---|---|
| 獎學金 | 保戶遺屬 | 大專組 | 保戶死亡或領取全殘保險金之子女 |
98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平均75分以上. |
擇優錄取 | 3,000 | 大專組:
大學.學院.四技.二專及五專含(4.5年級) 高中組: 高中(職)及五專 (1.2.3年級) 以上均包含日夜間 部,但不受理研究所及就讀海外學校者. ※凡教育部有立案之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大學、四技、二專)之學生,即可申請。 |
| 高中組 | 1,500 | ||||||
| 非保戶 | 大專組 | 98學年第1學期在學有修讀保險相關之課程『保險學、會計學、統計學、經濟學、商用數學、企業管理』 |
98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平均80分以上 |
3,000 | |||
| 助學金 | 保戶 | 大專組 | 本公司保戶(投保本公司普通壽險,保險契約仍屬有效者為限)本人或其子女. |
98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平均80分以上 |
公開抽籤 | 3,000 | |
| 高中組 | 1,500 | ||||||
- 報名『獎學金組』同學請先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報名程序後,請將以下資料寄送主辦單位作資格審核: (1) 報名表
- 得獎通知以報名時所附之E-mail及手機簡訊告知。
- 送審資料不符合申請資格者,本會逕行取消資格,所檢附資料恕不退件。
(2) 成績單正本(影本必須加蓋校方申請成績之單位章)
(3) 學生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郵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1樓 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小組收
- 申請『助學金組』同學請先上網報名,主辦單位另行擇期日公開抽籤,得獎通知以申請時所附之E-mail及手機簡訊通知,屆時得獎同學需檢附以下資料送審: (1) 成績單正本(影本必須加蓋校方申請成績之單位章)。
- 得獎同學送審核資料若不符合申請資格者,本會逕行取消得獎資格,所檢附資料恕不退件。
(2) 學生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送審資料請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1樓 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小組收
- 五、注意事項
- 五專1.2.3年級為『高中組』,4.5年級為『大專組』,請依申請資格擇一項目報名,不得重複,得獎名單公佈後,不得提出異議或更改。
- 『助學金』公開抽籤後得獎名單,於99年5月中旬(暫訂)公佈於新光人壽網站,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抽中同學請於網站公佈日起兩週內(以郵戳為憑)請檢附相關資料送審,資料未送達者視同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 符合得獎資格同學名單及頒獎日期,將另行公告於新光人壽網站(www.skl.com.tw)
- 獎助學金得獎訊息通知,以申請人所填寫之E-mail及手機簡訊告知;頒獎日期公告於新光人壽網站(www.skl.com.tw),絶無以銀行帳號轉帳或金融卡轉帳等方式辦理。
- 獎助學金得獎同學之支票領取期限,請於頒獎日起半年內領取完畢,逾期恕不受理。
- 由本公司業務人員代理報名者,請業務人員上新光人壽網站(www.skl.com.tw)獎助學金網頁報名。
- 六、本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請詳閱本公司網站之『獎助學金申請公告』,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變更時亦同。
- 註、99新光人壽獎助學金報名流程圖
- ※您如果對本獎助學金申請辦法有疑問?請上『Q&A』內有詳細說明,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