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服務

  1. 一、保戶權益提醒通知 
    1.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定期檢視保單相關內容,若保單之收費地址、電子信箱、電話有異動時,敬請儘速至本公司網站>會員專區>保單總覽>保單資料修改>聯絡資料修改、或洽詢本公司服務人員或客戶服務專線0800-031-115辦理查詢或變更。  
    2. 本公司從未授權或指定任何個人帳戶作為保險費收取之用,請您依保單約定繳費方式繳納保險費。繳納續期保險費、利息或清償保單借款(或部份清償)之款項,敬請直接匯入本公司帳戶,切勿匯入任何私人帳戶,並請務必向服務人員索取本公司開立之正本收據為憑。
    3. 依法令規範,本公司嚴禁業務員代客戶保管保單、存摺、印鑑。 

  2. 二、公司提供各種多元化繳費管道,您可選擇最適合您的保險費繳交方式,若要申請年度保險費繳納證明、英文投保證明,也可利用本公司會員專區各項功能,查詢您保單各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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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管道

新光人壽商品


  • 銀行/郵局轉帳繳費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身分證和存摺及帳戶開戶印鑑辦理。
      2. 洽服務人員協助辦理。
    2. 申請資格:委託人與要保人關係需為:
      1. 要保人本人
      2. 被保險人本人
      3. 身故受益人(有記ID)
      4. 要/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子女、(外)祖父母
    3. 透過票據交換所請款(ACH)機制:
      1. 透過票據交換所請款機制(ACH)之轉帳銀行、農漁會及信合社等機構
    4. 電子化授權服務申請管道:
      1. 手機下載「新光人壽app」>選擇「電子化授權」項目>選擇「首期暨續期保險費」進入「電子化轉帳授權」頁面>閱讀並同意電子化授權服務約定條款>選擇以「金融卡」或「銀行網銀授權」或「BAA授權」或「新光銀行外幣帳號授權」進行申請。
      2. 取得授權碼後,需填寫「新光人壽電子化授權轉帳付款同意書」交予本公司服務人員,始完成申請。
      3. 授權人限要保人、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有記ID)、要、被保險人之配偶/子女、要、被保險人之父母/(外)祖父母,BAA授權者限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且需為成年人。
      4. 電子化授權服務金融機構以票交所公告為主,上線銀行如下:新光銀行、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上海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兆豐銀行、王道銀行、台灣企銀、陽信銀行、郵局、聯邦銀行、遠東銀行、元大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凱基銀行、星展銀行、台新銀行、中國信託銀行、高雄銀行、將來銀行、樂天銀行、台中銀行、三信銀行、南投縣信義鄉農會、彰化縣溪湖鎮農會、彰化縣北斗鎮農會、桃園市平鎮區農會、臺中市大肚區農會、臺中市大里區農會、苗栗縣三義鄉農會、臺北市內湖區農會。(註﹕BAA授權限上海銀行、國泰世華銀行、高雄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台中銀行、陽信銀行、玉山銀行、將來銀行、南投縣信義鄉農會、彰化縣溪湖鎮農會、彰化縣北斗鎮農會、桃園市平鎮區農會、臺中市大肚區農會、臺中市大里區農會、苗栗縣三義鄉農會、臺北市內湖區農會)
      5. 電子化授權服務外幣帳號授權金融機構限新光銀行。
      6. 使用BAA授權每次扣款金額限台幣20萬以內,逾交易限額將停止扣款,要保人需重新採其它繳付保險費用方式重新辦理。
    5. 保費優惠:
      1. 首期/續期保費1%折扣【依本公司受理規定,限適用轉帳優惠之保險商品】。
    6. 轉帳扣款時間:
      保險費應繳日
      轉帳扣繳日
      郵局扣繳日
      1日~10日
      10日
      11日
      11日~20日
      20日
      21日
      21日~月底
      月底
      次月1日
      1. 保單借款利息不分應繳日一律10日扣款。
      2. 扣款基準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一日扣款。
      3. 請於扣款日前一營業日存入足夠金額,並留意扣款結果,避免扣款失敗影響保單效力及權益。
  • 信用卡繳費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身分證及信用卡辦理。
      2. 洽服務人員協助辦理。
    2. 申請資格:
      1. VISA CARD、MASTER CARD、JCB CARD、美國運通卡及聯合信用卡等均可受理。(但大來卡除外)
      2. 信用卡持卡人需為:
        1. 要保人本人
        2. 被保險人本人
        3. 身故受益人(有記ID)
        4. 要/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子女、(外)祖父母
    3. 變更信用卡效期:請登入會員專區進行信用卡效期變更
    4. 注意事項:
      1. 首期保費暨續期保費無折扣。
      2. 信用卡彙繳件不適用。
      3. 大來卡不適用。
      4. 信用卡授權書須經本公司員工認證:簽名、卡號、卡別效期及授權人資格。
    5. 以信用卡繳交保費,本公司無提供任何信用卡繳費優惠。各家銀行推出之信用卡優惠活動,概以其活動辦法辦理,與本公司無關,相關權益說明請洽詢各家信用卡發卡銀行。
    6. 信用卡請款時間:
      保險費應繳日
      信用卡請款日
      1日~10日
      10日
      11日~20日
      20日
      21日~月底
      月底
      扣款基準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一日扣款 。請留意扣款當日信用額度,並留意扣款結果,避免扣款失敗影響保單效力及權益。
  • 自行繳交續期保費:台幣保單
    1. 繳費管道:(操作手冊.pdf)
      1. 全國繳費網:(僅限傳統型保單)(免手續費)
        1. 請先備妥晶片金融卡及讀卡機,依本公司列印之繳費通知書上之銷帳編號至連結網址https://ebill.ba.org.tw 繳費。
      2. 自動櫃員機:(僅限傳統型保單)(若跨行須自行負擔手續費)
        1. 全省ATM(郵局除外):依本公司列印之繳費通知書上之銷帳編號持晶片金融卡至自動櫃員機操作,輸入銀行代碼103新光銀行繳費。
        2. 智能繳費機(限新光銀行及台新銀行ATM):持晶片金融卡至自動櫃員機操作,輸入要保人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西元8碼)即可以「金融卡」及「現金」繳費。
          1. 註:「現金」繳費僅限新光銀行ATM。
          2. 智能繳費機服務據點:
            1. 【新光銀行】:https://www.skbank.com.tw/PF-map。 ATM據點>台幣存款(須具備〝存提款機〞功能)>依需求區域搜尋。
            2. 【台新銀行】: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service-and-support/atm-location/
      3. 便利超商:持本公司列印之繳費通知書至7-11、全家、萊爾富、OK 便利商店繳費(免手續費)。
      4. 郵局劃撥:持本公司列印之繳費通知書至郵局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5. 新光銀行:持本公司列印之繳費通知書至新光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6. 新光銀行網路銀行:(僅限傳統型保單)(免手續費)
        1. 限要保人已申辦新光銀行網路銀行。
        2. 登入新光網路銀行,選擇新壽保費繳納功能繳費。
      7. 新光銀行行動銀行APP:(僅限傳統型保單)(免手續費)
        1. 限要保人已申辦新光銀行網路銀行及已安裝新光銀行行動銀行APP。
        2. 登入新光銀行行動銀行APP,選擇新壽保費繳納功能繳費。
      8. 新光人壽官網:
        1. 限要保人已加入會員。
        2. 會員專區:保費服務>繳費服務>選擇繳交續期保費立即繳款功能連結至「電子化自行繳費平台」繳費。
      9. 新光人壽APP:
        1. 限要保人已加入會員。
        2. 選擇繳費服務續期保險費功能,連結至「電子化自行繳費平台」繳費。
      10. 嗶嗶繳APP:(免手續費)
        1. 需已註冊台灣票據交換所嗶嗶繳APP會員及已安裝嗶嗶繳APP。
        2. 即查即繳:於嗶嗶繳APP輸入要保人身分證字號及密碼登入後,選擇新光人壽-人壽保費(即查即繳),輸入出生年月日,完成查繳保險費(僅限傳統型保單)。
        3. 三段式條碼:於嗶嗶繳APP輸入要保人身分證字號及密碼登入後,選擇新光人壽-人壽保費(三段式條碼),掃描自行繳費單三段式條碼,完成掃碼繳費。
      11. icash Pay APP:(免手續費)
        1. 需已註冊愛金卡icash Pay APP會員及已安裝icash Pay APP。
        2. 即查即繳:於icash Pay APP輸入要保人icash Pay帳號及密碼登入後,選擇繳費稅保險費之新光人壽,輸入出生年月日,完成查繳保費(僅限傳統型保單)。
      12. iPASS MONEY APP:(免手續費)
        1. 需已註冊一卡通iPASS MONEY APP會員及已安裝iPASS MONEY APP。
        2. 即查即繳:於iPASS MONEY APP要保人以iPASS MONEY會員身分登入後,選擇保險費(即查即繳),確認身分證字號及生日,完成查繳保險費(僅限傳統型保單)。
        3. 三段式條碼:於iPASS MONEY APP要保人以iPASS MONEY會員身分登入後,選擇保險費(三段式條碼),掃描自行繳費單三段式條碼,完成掃碼繳費。
    2. 繳費通知方式:提供電子/紙本繳費通知。
    3. 每月月底寄發次月之繳費通知書。
    4. 繳費通知書補發:
      1. 可至本公司官網會員專區>保費服務>列印續期繳費單。
      2. 可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專線0800-031-115補寄電子/紙本繳費通知書。
      3. 可至本公司服務據點臨櫃補發。
      4. 可於7-11以ibon(便利生活站)列印繳款單據至7-11櫃檯繳款【五萬元以下(不含)】
    5. 續期保費優惠: 限約定續期繳費管道為自行繳費者,繳法別為年、半年、季繳者,當期保險費(主約+附約)一律享有表訂保費0.8%之折扣優待(投資型保單除外)。
    6. 注意事項:
      1. 便利商店代收保費服務,僅適用於每筆應繳保費五萬元以下(不含)。
      2. 自行繳費限本公司受理規定適用自行繳費管道之保險商品。
      3. 季繳(含)以上之保件,方得受理續期收費管道「自行繳費」變更申請。
      4. 電子化自行繳費通知寄送失敗或無法即時寄送之在途件(如線路忙碌),仍會以紙本通知寄送至保戶收費地址。
  • 自行繳交續期保費:外幣保單
    1. 匯款方式:
      1. 外幣保單限以轉帳方式扣繳續期保費,若轉帳扣款失敗,保費繳款限以客戶所開立之外幣帳戶『全額』匯入本公司指定銀行之外匯帳戶,其衍生之相關費用須由要保人負擔。
      2. 本公司不接受外幣支票或親至本公司服務中心(分處)櫃檯以外幣現鈔繳付保費。
      3. 保費繳款不得以外幣現金存入本公司之外幣虛擬帳戶,並嚴禁由業務員之外匯存款帳戶轉匯至本公司之外幣虛擬帳戶。
      4. 繳款後請將【外匯存入憑條或外匯代收交易憑證】交付本公司北區、南區行政部保戶服務課或服務中心辦理入帳。
    2. 自行匯款注意事項:
      1. 限匯入如下本公司所指定之外幣銀行且依各家銀行所對應之虛擬帳號匯款否則將無法入帳: 

        NO
        銀 行
        同行匯款
        跨行匯款
        虛擬帳號
        1
        新光銀行
        9970+保單號碼(10碼)
        2
        兆豐銀行
        8880+保單號碼(10碼)
        3
        永豐銀行
        4180+保單號碼(10碼)
        4
        中國信託
        7770+保單號碼(10碼)
        5
        華南銀行
        不可
        9720+保單號碼(10碼)
        6
        台新商銀
        不可
        9200+保單號碼(10碼)
      2. 匯款存入戶名: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 虛擬帳號共14碼,與新契約之虛擬帳號不同,匯款時請務必依上表所列各家銀行對應之虛擬帳號填寫否則將無法入帳。
        1. 例一:A 保單保號1234567890欲匯入本公司新光銀行外幣帳戶繳費,匯款虛擬帳號應寫(9970+保單號碼):99701234567890 
        2. 例二:B 保單保號1122334455欲匯入本公司兆豐銀行外幣帳戶繳費,匯款虛擬帳號應寫(8880+保單號碼):888011223344554。以滙款方式繳交續期保費者,無法享有轉帳折扣。
      4. 匯款金額務必填寫正確,以避免保費短溢增加額外匯款手續費。本公司作帳需保費全額到達後方可執行作帳。
    3. 自行匯款費用:
      1. 由客戶自行負擔如下:
        項目
        同行匯款
        跨行匯款
        辦理方式
        於銀行櫃枱辦理
        於銀行櫃枱辦理
        費用說明
        以帳戶存款匯入:匯款手續費依各家銀行規範收取
        依各銀行規範,各項費用項目如下: 1.跨行匯款手續費 2.郵電費 3.其他費用
        負擔對象
        客戶
        客戶
      2. 上述『同行匯款』係指:客戶所開立之外幣帳戶銀行與新壽之外幣帳戶銀行相同。例:客戶以新光銀行外幣帳戶匯入新光人壽之新光銀行外幣帳戶。
      3. 上述『跨行匯款』係指:客戶所開立之外幣帳戶銀行與新壽之外幣帳戶銀行不相同。例:客戶以土地銀行外幣帳戶匯入新光人壽之新光銀行外幣帳戶。
      4. 請客戶留意銀行手續費之負擔。
      5. 保戶自非指定銀行跨行匯入本公司帳戶,匯出匯款申請書填寫要件說明
        1. 匯出匯款注意事項:
          ⊙不同行匯款會依個人與銀行往來關係收取不同之匯出相關手續費。
          ⊙須全額到達(FULL AMOUNT),即發二通電報(MT103+MT202)。
        2. 受款人資料(本公司帳戶資料):
          ⊙戶名(Beneficiary Name) :Shin Kong Life Insurance Co., Ltd.
          ⊙地址(Beneficiary Address):Shin Kong Life Tower 66,CHUNG-HSIAO W.RD,SEC.1,TAIPEI,TAIWAN,R.O.C.
          ⊙電話(Phone No) : (02)2389-5858
          ⊙國家( Country):Taiwan
    受款銀行
    台灣新光商銀
    中國信託商銀
    兆豐國際商銀
    永豐銀行
    銀行代碼(SWIFT CODE)
    MKTBTWTP
    CTCBTWTPXXX
    ICBCTWTP017
    SINOTWTP
    銀行名稱(BENEFICIARY BANK)
    Taiwan Shin Kong Commercial Bank,Taipei,Taiwan
    CTBC Bank
    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BANK SINOPAC
    城市/國家
    Taipei, Taiwan
    Taipei, Taiwan
    Taipei, Taiwan
    Taipei, Taiwan

  • 派員收取件
    申請管道: 
    本服務僅提供105年6月前已選擇派員收取方式之保戶,由本公司指派收費服務人員前往收費。 自105年7月1日起,首期及續期保費不再受理申請或變更為派員收取方式,請多利用銀行/ 郵局轉帳等繳費管道繳納保費。 保費優惠: 首期保費暨續期保費無折扣。 注意事項: 月繳件、投資型、利變、萬能、外幣保單不派員收費。 繳納續期保險費、利息或清償保單借款之款項,請當場向服務人員索取收據(送金單)正本作為憑證。

原台新人壽商品適用(係指採原台新人壽系統進件之商品)


  • 帳戶自動轉帳
    1. 1. 凡約定以金融機構指定帳戶辦理自動轉帳,繳交本公司所指定的各險種,得享應繳保險費1%減免優惠。
    2. 2. 申請方式 
    3. (1)您可填寫「金融機構轉帳代繳保險費授權書」表格送交本公司辦理,請點選「
      金融機構轉帳代繳保險費授權書」(填寫範例),並在填寫完成後一式二份,以掛號方式郵寄回本公司收件據點。
    4. ■ 扣款銀行:請詳「台外幣保單 自動轉帳參加金融機構一覽表」。 
    5. (2)您也可以登入「會員專區」於保戶e園地直接完成電子化轉帳授權服務申請。
    6. ■ 電子化轉帳授權服務扣款銀行:請詳「台幣eDDA(插卡及網銀雙因)& eACH參加銀行」。
    7. 3. 扣款日期 
    8. (1)新契約首期保險費扣款日期以公司實際作業為準 。
    9. (2)續期保險費扣款日期如下:
    10. 保單應繳費日
      扣款日期
      當月8日至21日者
      當月21日
      當月22日至次月7日
      次月7日
      註:轉帳日若逢例假日得順延次一營業日處理;請於轉帳日的前一金融機構營業時間內備足款項,以便順利扣款,若您無法透過此轉帳作業繳納保險費時,則需改以全額保險費繳納(取消1%保費優惠)。
    11. 註:投資型商品選擇直接轉帳代繳保險費,若因付款人之指定行庫局帳戶餘額不足或其他原因無法完成直接轉帳代繳保險費時,若達兩次扣款不成功時,保單繳費方式將變更為自行繳納;『鑫鑽人生變額萬能壽險』商品若達四次扣款不成功時,保單繳費方式將變更為自行繳納。

  • 信用卡扣款
    1. 1. 授權人凡持有任一國內發卡機構所發行之AE、VISA、MASTER、JCB卡者,皆可辦理授權轉帳交付本公司所指定的各險種之保險費。
    2. 2. 申請方式:填寫「金融機構轉帳代繳保險費授權書」,交由總公司後辦理信用卡自動扣款。 您也可以點選「金融機構轉帳代繳保險費授權書」(填寫範例),並在填寫完成後一式一份,以掛號方式郵寄回本公司收件據點。
    3. 3. 變更卡號:須重新填寫「金融機構轉帳代繳保險費授權書」重新辦理,新扣款卡號生效前仍由舊卡號扣款。
    4. 4. 有效期限更改(卡號不變):信用卡有效期限到期,請即通知本公司,以利保費請款。
  • 自行繳交續期保費:台幣保單
    1. 選擇以「自行繳納」方式繳付續期保費之台幣保單,可透過劃撥、便利商店或自動櫃員機轉帳(ATM)繳交保費。
    2. 申請方式:填寫「契約內容變更/訂正申請書」辦理變更繳法。
    3. 繳費管道
      郵局劃撥
      持本公司繳費通知單於當期保費繳款期限內至郵局繳納續期保險費。
      便利商店
      持本公司寄發之保險費通知單於當期保費繳款期限內至簽約代收保費之便利商店(7-ELEVEN、全家、OK、萊爾富)繳交現金,不須另支付便利商店代收手續費。 

      註:保險費金額限制50,000以下。
      自動櫃員機(ATM)
      請選擇「繳費」選項,輸入銀行代號812(台新銀行),轉入帳號「8190+保單號碼10碼」,共14碼,並依指示操作完成繳款程序。跨行轉帳須自行支付手續費。
      匯款繳款
      收款人戶名「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行庫:台新銀行建北分行 

      匯款帳號:8190+保單號碼10碼,共14碼。跨行轉帳須自行支付手續費。
  • 自行繳交續期保費:外幣保單
    1. 匯款方式:
      1. 請自行透過本公司往來之銀行以網路匯款或臨櫃匯款方式繳納。
      2. 請選擇下列銀行開立美元帳戶,並將續期保險費/墊繳還款匯入本公司於該行開立之收費帳戶。
    2. 注意事項:
      1. 若非下列銀行之美元帳戶,則採跨行匯款,請指定匯入本公司台新銀行帳戶,並告知匯款行匯款金額需『全額』入帳。
      2. 您的繳款日將以匯款單日期為準。
    3. 匯款戶名及帳號資訊:
      受款人戶名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Shin Kong Life Insurance Co.,Ltd
      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 Shin Kong Life Tower 66,CHUNG-HSIAO W.RD,SEC.1,TAIPEI,TAIWAN,R.O.C.
      電話
      02-23895858
      受款銀行名稱
      轉入帳號
      SWIFT CODE
      臨櫃匯款
      網路匯款
      跨行匯款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Taishin  International Bank
      975210+保單號碼
      TSIBTWTP
      V
      V
      V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8980+保單號碼
      ICBCTWTP042
      V
      V
      V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Chinatrust  Commercial Bank
      79730+保單號碼
      V
      V
      華南商業銀行  Hua Nan  Commercial Bank
      951250+保單號碼
      V
      V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 HSBC Bank (Taiwan)  Limited
      1080+保單號碼
      匯款或申請預約轉帳時,請於帳號前加「/ VA /」
      V
      第一商業銀行  FIRST Commercial  Bank
      142010+保單號碼
      V
      V
      彰化商業銀行  Chang Hwa Bank
      950310+保單號碼
      V
      V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Taipei Fubon  Commercial Bank
      815930+保單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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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變更
  • 服務人員協助辦理
    1. 若您需要變更繳費管道,請洽服務人員協助辦理,例如派員收取件改為銀行/郵局轉帳繳費。
  • 線上變更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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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申請
  • 保險費繳納證明
    1. 申報所得稅可免附保險費繳納證明書,請見以下說明: 
    2. 財政部自99年起實施「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保險費)單據電子化作業」後,您可列舉扣除的保險費金額將由各保險機構依法提供電子檔予財務部,每年5月報稅期間,您可經由網路報稅,或至稅捐機關申請查詢保險費可列舉扣除金額資訊。如查詢之金額與申報金額相符,則可免檢附繳費證明,如金額不符者,始需檢附保險費繳納證明書正本申報。
      若當年度同一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於本公司繳交保費高於24,000元者,僅能由國稅局查得24,000元之列舉保費金額,若低於24,000元,則依實際繳納保險費金額申報列舉,且無揭露任何與保單件數、險種等無關所得稅列舉扣除申報之資訊。
      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方便保戶取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之保險費繳納證明,本公司不主動郵寄紙本,提醒您~多利用網路報稅,即可不必附上紙本單據,若有需要,本公司提供下列申請管道:

    申請管道

    1.可至新光人壽網站登入會員,本公司提供會員線上查詢、下載、列印年度繳費證明。(原台新人壽保戶e園地會員僅供線上申請補發)
    2.可利用行動裝置於新光人壽APP查詢,取得繳費證明。(原台新人壽商品不適用)
    3.若已申辦本公司電子文件服務,我們將主動於報稅前提供email電子繳費證明。(原台新人壽商品不適用)
    4.親臨全省各服務據點申請。
    5.聯繫您專屬的服務人員協助申請。
    6.洽詢客戶服務專線:0800-031-115由專人為您處理。 
  • 英文投保證明
    1. 您出國留學,有碰到學校要求提供英文保險證明嗎?或您在外商公司工作, 公司予以補助保費但需要提供英文保險證明嗎?我們很樂於提供您所需之英文保險證明。

    申辦管道

    1. 請至新光人壽網站登入會員申請。 
    2. 親臨全省各服務據點申請。 
    3. 聯繫您專屬的服務人員申請。 
    4. 洽詢客戶服務專線:0800-031-115由專人為您處理。
保單效力
  • 保單生命週期
    1. 續期保費的交付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保險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
    2. 寬限期間
      1. 約定以派員件收取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催告,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2.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受領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3. 保單停止效力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 保險費的墊繳
    1. 申請方式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公司應以本契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如有保險單借款者,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自動墊繳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使本契約繼續有效,但要保人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
    2. 計息方式

      墊繳保險費的利息,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按墊繳當時本公司公告的本保單辦理保單借款之利率計算,並應於墊繳日後之翌日開始償付利息;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而經催告後仍未償付者,本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算。
    3. 墊繳憑證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証交予要保人,並於憑証上載明墊繳之本息及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達後逾三十日仍不交付時,本契約效力停止。
附約續保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