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介紹
投保對象
名詞定義
要保人
指要保單位。如各企業、機關行號、工會、公會等。
被保險人
指契約所附被保險人名冊內所載人員。
家屬
父母:是指戶籍登記之父母(如有收養關係者,則以養父母為準)。
配偶:是指戶籍登記之配偶而言。
子女:是指未滿二十三足歲之親子女、養子女及同一戶籍內之繼子女而言。
團體
是指具有五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而組織之下列之一團體:
一、有一定雇主之員工團體。
二、依法成立之士、農、工、商、漁、林、牧業之合作社、協會、職業工會、聯合團體、或聯盟所組成之團體。
三、債權人、債務人團體。
四、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或民意代表組成之團體。
其他:凡非屬以上所列而具有法人資格之團體。
合作夥伴
再保公司
再保經紀人
理賠說明
行政事項說明
- 新契約必備文件
- 商品建議書
- 要保書一式兩份(需經要保單位用印)
- 被保險人員名冊
- 健康告知書、體檢資料(如有需要)
- 加退保、異動作業必備文件
- 投保資料表(投保資料表.pdf)(投保資料表_Excel版.xls)
- 健康告知書、體檢資料(如有需要)
- 保險計劃變更必備文件
- 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 商品建議書(如有費率變更)
理賠申請
- 填寫理賠申請書應注意事項
- 申請書內之每一項欄位務請逐一詳填,填寫完畢後請務必親自簽 章,若受益人未成年或無法親簽時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章並簽名確認。
- 申請醫療險理賠
- 原則上請被保險人在痊癒後以一次申請為佳。
- 就醫原因(含病名),若有行手術者請說明手術名稱。
- 曾就診醫院及住院(門診)日期。
- 事故人傷病程度-是否痊癒或仍治療中及其傷病部位。
- 申請死亡、失能、重大疾病理賠
- 事故發生原因、時間、地點等(須詳加敘述經過情形)。
- 若事故當時有憲警機關處理者請告知相關資料(處理之單位、員警)。
- 應繳日逾二個月未金者,暫停理賠作業
- 查看申請理賠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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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傷害保險保險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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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微型傷害保險保險單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職業災害保險保險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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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一年期特定重大疾病定期壽險(新定義)
- 新光人壽新團體定期壽險保險單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旅行平安保險保險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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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員工、眷屬醫療保險特約_43F1X
- 新光人壽團體燒燙傷病房保險金附加條款
- 新光人壽守護團體健康保險_43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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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健康保險加護病房保險金附加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健康保險一般門診保險金附加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健康保險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附加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傷害骨折未住院保險金附加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健康保險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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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健康保險無疾病等待期批註條款
- 新光人壽關懷久久長期照顧團體健康保險保險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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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健康保險急診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_43F6C
- 新光人壽團體健康保險門診手術醫療暨門診處置附加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健康保險安心門診保險金附加條款保險單條款
- 新光人壽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團體保險保險單條款
- 新光人壽一年期(日額型)住院醫療團體保險保險單條款
- 新光人壽手術醫療團體保險(定額給付型)保險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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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特定傷害附加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航空傷害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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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傷害失能保險金給付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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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實支實付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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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Fun心團體健康保險住院費用補償保險金附加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意外傷害事故急診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 新光人壽珍愛團體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保險單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傷害住院日額保險保險單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傷害住院日額保險提高傷害住院給付日
- 新光人壽團體員工福利保險附約保險單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職業傷害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職業災害保險傷病保險金批註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健康保險重大疾病保險金附加條款(甲型)
- 新光人壽團體旅行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旅行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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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保險被保險人異動比照勞工保險加退保生效日批註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保險被保險人異動作業方式批註條款
- 新光人壽團體保險被保險人異動約定生效日批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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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保險經驗分紅批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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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健康保險手術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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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Fun心團體健康保險_43F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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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團體旅行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乙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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