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區

  1. 新光為使消費者謀求經濟生活之更生及社會經濟之健全發展,設置了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區。 
  2. 如何辦理消債條例前置協商:請備以下七項文件後,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1. 前置協商申請書下載
    2.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 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4. 債權人清冊
      1.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 請債務人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近一個月內之資料 
      2. 民間債權人清冊:請債務人自行填寫民間債權人清冊
    5. 各地國稅局核發之近一個月內財產資料清單及最近二個年度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6. 近三個月之薪資證明(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無前項者,出具收入切結書
    7. 勞保卡正本(向各地勞保局申請)
  • 須準備文件說明
    1. 請備妥以下文件,以掛號寄交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2. **請直接向聯合徵信中心申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該清冊即有列示最大債權金融機構之名稱** 
      1. 前置協商申請書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前置協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4. 債權人清冊(含聯徵中心提供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及債務人自行填寫之其他債權人清冊)
      5. 近一個月內國稅局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及最近2個年度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6. 近3個月之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7. 勞工保險卡正本

    前置協商專線電話:(02)2389-5858#7079
    前置協商電子信箱:skcs8468@skl.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