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紓困借款專區

申辦期間及適用

申辦期間


自民國 115年01月01日115年03月31日

借/還款期間優惠年利率


115年度勞保紓困貸款公告之利率:2.165%,借/還款期間採固定利率三年。
借/還款期間超過三年後,將回歸各該保單原訂公告保單借款利率。

借款額度


單一要保人最高累計 淨增加借款金額新台幣十萬元整,每保單限辦乙次(限未辦理優惠借款傳統型保單)。
申請時如曾辦理本專案保單借款優惠利率者,需清償前一年度或之前已辦理之保單借款優惠利率專案之未償還借款餘額。(含111年度~114年優惠利率專案)

申請方式/管道


可透過郵寄申請、臨櫃辦理、本公司壽險顧問或服務人員辦理。
適用會員專區(新光人壽商品),不適用保戶e園地線上申請(原台新人壽商品)
※原台新人壽商品係指採原台新人壽系統進件之商品。

適用之險種/商品


適用於台幣傳統型保單,依各該保單條款約定,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且可得辦理保單借款者。
不適用於投資型保單、外幣保單。
申辦資格及證明

申請人(即要保人)資格


  1. 身心障礙者
  2.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3. 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之成員
  4. 經濟困難者

證明文件


  1.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
  2. 低收入戶證明書 或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3.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4. 有雇主類型:因失業、無薪假、非自願離職、雇主實施減班休息、協商減薪、雇主營收衰退而減少獎金等實質收入減少導致經濟困難者。「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原公司非自願離職證明」等具體證明文件。
  5. 無雇主類型:表達自己無雇主(包括但不限於攤商、自營商、自由工作者等),但因營業收入下降或暫停營業導致經濟困難者。「營業額差異證明(如發票或營業額記載)」、「收入差異證明(如收入存摺明細或佣金記載)」、「停歇業證明」等具體證明文件。
所需文件及表單

保單借款所需文件


台幣保險單借款約定書、符合資格項目之具體證明文件、 經濟紓困保單借款優惠專案約定書

表單下載


其他限制及還款

其他說明


  1. 已申辦本專案保單於優惠期間未屆滿之前不得再行申辦或轉換本公司其它保單借款優惠專案。
  2. 優惠期間內如有保險契約給付(例如:生存/理賠金等)或保險契約變更等代償保單借款,致本優惠金額減少時,則以減少後之優惠金額依優惠利率計息至優惠期滿;如代償致本優惠借款全數清償時,則本優惠自動終止。若優惠期間變更要保人,新要保人不符申請資格者,自變更日起不再適用本專案。 借款利息每滿一年應向公司繳納,逾期未償還時,利息將逢保單週年日併入借款本金複利計算。

還款規則



  1. 新光人壽商品
    辦理本專案前之借款本金、無優惠本金、申請約定後再行新增之借款本金等,均不適用本專案優惠利率;如需清償時,其順序為約定後本金、優惠本金、約定前本金。 
    原台新人壽商品
    如有多筆借款紀錄,還款時比照原有作業流程,將依借款日期較早者優先償還;清償金額將先抵充利息,再抵充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