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變更

契約內容變更
  • 聯絡資料變更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網路服務
      4. 郵寄辦理:郵寄專用申請書各服務據點之地址,後由專人電訪申請人確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 要保人變更
    1. 申請管道
      1. 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一般要保人變更:
        1. 請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並檢附保險單
        2. 新、舊要保人身分證
        3. 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間具保險利益關係之證明文件
        4. FATCA及CRS個人客戶自我聲明暨個人資料同意書
        5. 若原要保人已申請『ATM現貸卡』者,需檢附『停止ATM專用』申請書辦理停止ATM功能
      2. 原要保人身故變更『要保人』
        1. 請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並檢附保險單
        2. 原要保人繼承系統表
        3. 推派具領同意書、原始全戶戶籍謄本、所有繼承人身分證、除戶證明
        4. FATCA及CRS個人客戶自我聲明暨個人資料同意書。
        5. 若原要保人已申請『ATM現貸卡』者,需檢附『停止ATM專用』申請書辦理停止ATM功能  
    3. 注意事項  
      1. 新要保人須無條件承受變更前本保單之權利義務,謹提醒:變更要保人所涉之遺產繼承或贈與,請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申報繳納
      2.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3. 申請書原要保人、被保險人、新要保人均須簽名
      4. 因應「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自即日起,辦理要保人換人須作身分辨識。
      5. 為維護保戶權益,公司會針對原要保人、法定繼承人或推舉同意人,進行電訪確認作業,請於申請書上填寫電話及電訪時間
      6. 變更要保人為公司行號,該公司行號與被保險人須有僱傭關係
      7.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依保險法規範不受理要保人由自然人變更為法人之作業
  • 受益人變更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新受益人身分證或關係證明文件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2. 申請書要保人、被保險人均須簽名
  • 要(被)保人資料變更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郵寄辦理:郵寄專用申請書各服務據點之地址,後由專人電訪申請人確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 保單補發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網路服務:僅提供紙本保單
      4. 郵寄辦理:郵寄專用申請書各服務據點之地址,後由專人電訪申請人確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2. 壽險保單每份酌收手續費新臺幣100元;意外險保單每份酌收手續費新臺幣50元
      3. 因電子保單僅提供於本公司會員專區下載,故需同意申請成為本公司會員專區之會員,凡申請電子保單之要保人須年滿十八足歲才可受理。
  • 印鑑變更
    【僅限各服務據點櫃檯辦理】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 減額繳清保險
    【繳清保險】係指當您繳足保費、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因經濟上或其他因素無法繼續繳納保費,為了不中斷保障的情形下,您可選擇以當時之總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申請改保同類保險的「減額繳清保險」,您可不必再繳保險費,契約繼續有效,但保險單上所記載之保險金額將改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網路服務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辦理減額繳清及展期定期保險聲明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2. 繳費期間內可隨時辦理,並自下期應繳費日為生效日期。 
      3. 未償還保單借款本息、自動墊繳保費本息或欠繳保險費等,於辦理時應先償還,或同意自保單價值準備金中直接扣除。
      4. 辦理繳清時,所附加之附約可選擇是否同時辦理終止。
      5. 主契約申請變更為減額繳清後,其保單紅利約定以儲存生息方式給付;該附約保單紅利亦同主約以儲存生息方式給付。 
      6. 辦理完成後不受理申請恢復。 
      7. 若逢保單各項年金給付之年度申請減額繳清時,請於確認是否「以還本前」辦理減額繳清保險,若確認〝是〞則請於契約內容申請書註明「以還本前」辦理減額繳清保險;若超過上述期間,則以申請當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辦理。
  • 展期定期保險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網路服務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辦理減額繳清及展期定期保險聲明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2. 繳費期間內可隨時辦理,並自下期應繳費日為生效日期。 
      3. 未償還保單借款本息、自動墊繳保費本息或欠繳保險費等,於辦理時應先償還,或同意自保單價值準備金中直接扣除。
      4. 辦理展期定期保險時,其附加之附約得持續至該附約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5. 辦理展期定期保險後,其保單紅利約定以儲存生息方式給付,但如申請展期定期保險之契約為分紅保險單者,辦理後改為不分紅保單。
      6. 辦理完成後不受理申請恢復,不受理縮小保額及保單借款。 
  • 紅利選擇權變更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網路服務
      4. 郵寄辦理:郵寄專用申請書各服務據點之地址,後由專人電訪申請人確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但遇紅利給付計算排程時,則以下一年度開始生效)
  • 自動墊繳選擇權變更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網路服務
      4. 郵寄辦理:郵寄專用申請書各服務據點之地址,後由專人電訪申請人確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生效日為下次應繳日
      2. 墊繳日數已達天墊者,不予受理
  • 職業類別變更
    因傷害/意外保險的保險費係根據被保險人的職業內容而定,若被保險人投保後有職務異動或轉換職業類別時,因盡速通知保險公司重新核定職業等級並計算保險費,避免事故發生實影響個人權益。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網路服務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證明文件(若由危險職業改為非危險職業者,須檢附非危險職業聲明書及證明文件,即現職證明)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2. 依金管保財字第11104485611號修正「臺灣地區傷害保險個人職業分類表」並自112年6月1日起適用,相關資訊請參閱本公司網站(www.skl.com.tw)>客戶服務>表單下載>職業分類表
  • 主約保額縮小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網路服務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生效日期不得預約。
      2. 縮小後保額不得低於保單最低承保金額,且不受理申請恢復原保額。
  • 附約新增及附約保額加大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告知事項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2. 申請書要保人、被保險人均須簽名
      3. 如新增「新要保人豁免附約」時,其被保險人係指加保之要保人,故被保險人簽章欄位應為要保人簽章
  • 附約退保及附約保額縮小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網路服務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提供要保人退費匯款資料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 保單復效及附約復效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網路服務:僅限保單計價幣別為新臺幣,且無保險單借款及保險費墊繳之保單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自停效日起二年內可申請復效
      2. 自停止效力之日起6個月內之復效申請件,可免告知及免附可保證明
      3. 自停止效力之日起6個月後之復效申請件,須另填寫被保險人告知事項書、檢附普通體檢表。
      4. 須清償欠繳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之危險保險費)、墊繳保險費及其利息或保單借款及其本息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
  • 繳別變更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網路服務
      4. 郵寄辦理:郵寄專用申請書各服務據點之地址,後由專人電訪申請人確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有效契約可隨時辦理
      2. 依照個人的需求,將保險費的繳費方式變更為月繳、季繳、半年繳或年繳
投資內容變更
  • 投資標的轉換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會員專區線上辦理。
      4. 郵寄辦理:郵寄專用申請書各服務據點之地址,後由專人電訪申請人確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每一投資標的轉入比例不得少於10%,且總合需為100%。
      2. 因續期保費會以原投資組合(配置比例)投入,如欲辦理投資組合(配置比例)及投資標的轉換,請先辦理投資組合(配置比例)後,再申請投資標的轉換。
  • 投資組合(配置比例)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會員專區線上辦理。
      4. 郵寄辦理:郵寄專用申請書各服務據點之地址,後由專人電訪申請人確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每一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不得少於10%,且總合需為100%。
      2. 未來繳入之保費,將依此約定比例進行配置。
  • 部分贖回(提領)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會員專區線上辦理。 
      4. 郵寄辦理:郵寄專用申請書各服務據點之地址,後由專人電訪申請人確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部分贖回(提領)交易之給付金額須扣除相關費用(詳如各保險單條款附表)及代扣項目後給付。
  • 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現金收益者)
    【限保險單條款約定可辦理之商品】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會員專區線上辦理。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限匯入要保人帳戶
          1. 單一投資標的當次投資收益分配或委託投資資產撥回(提減)之金額未達下列金額時,該投資標的當次投資收益分配之金額改以依約定方式辦理。
            契約計價貨幣
            金額(元)
            新臺幣
            1000
            美元
            35
            歐元
            35
            澳幣
            40
    4. 申請/終止緩繳期
      【限新光保單適用】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會員專區線上辦理。
        4. 郵寄辦理:郵寄專用申請書各服務據點之地址,後由專人電訪申請人確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投資型保費如申請緩繳 ,需留意保單帳戶價值是否足夠扣除每月所需之保險費用,若不足扣每月費用,會掛號通知客戶,並請客戶在寬限期內繳費,以免影響保單權益。
    5. 定期增額投資組合(配置比例)
      【限新光保單得意理財及滿意理財】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會員專區線上辦理。
        4. 郵寄辦理:郵寄專用申請書各服務據點之地址,後由專人電訪申請人確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每一投資標的之配置比例不得少於10%,且總合需為100%。
        2. 未來繳入定期增額保費,將依此約定比例進行配置。
    6. 定期增額保費(超額保險費)/分期繳付
      【限新光保單】
      1. 申請管道 
        1. 臨櫃辦理:於營業時間,攜帶雙證件(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
        2.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 
        3. 會員專區線上辦理。
        4. 郵寄辦理:郵寄專用申請書各服務據點之地址,後由專人電訪申請人確認。
      2. 應具備文件/申請表
        1.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2. 保險單。
      3. 注意事項
        1. 申請定期增額保費(超額保險費)僅限轉帳及新光銀行信用卡繳費。
    外幣保單契變補收方式
    • 外幣保單契變補費匯款方式
      1. 匯款方式:  
        1. 外幣保單契變補費繳款限以客戶所開立之外幣帳戶『全額』匯入本公司指定銀行之外匯帳戶,其衍生之相關費用須由要保人負擔
        2. 本公司不接受外幣支票及至各服務據點櫃檯以外幣現鈔繳付補費。
        3. 契變補費繳款不得以外幣現金存入本公司之外幣虛擬帳戶,並嚴禁由業務員之外匯存款帳戶轉匯至本公司之外幣虛擬帳戶。
        4. 繳款後請將【外匯存入憑條或外匯代收交易憑證】交付各服務據點櫃檯辦理入帳。
      2. 自行匯款注意事項:
        1. 限匯入如下本公司所指定之外幣銀行且依各家銀行所對應之虛擬帳號匯款否則將無法入帳:
        2. NO
          銀 行
          同行匯款
          跨行匯款
          虛擬帳號
          1
          新光銀行
          9970+保單號碼(10碼)
          2
          兆豐銀行
          8880+保單號碼(10碼)
          3
          永豐銀行
          4180+保單號碼(10碼)
          4
          中國信託
          7770+保單號碼(10碼)
          5
          華南銀行
          不可
          9720+保單號碼(10碼)
          6
          台新商銀
          不可
          9200+保單號碼(10碼)
        3. 匯款存入戶名: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4. 虛擬帳號共14碼,與新契約之虛擬帳號不同,匯款時請務必依上表所列各家銀行對應之虛擬帳號填寫否則將無法入帳。
          1. 例一:A 保單保號1234567890欲匯入本公司新光銀行外幣帳戶繳費,匯款虛擬帳號應寫(9970+保單號碼):99701234567890
          2. 例二:B 保單保號1122334455欲匯入本公司兆豐銀行外幣帳戶繳費,匯款虛擬帳號應寫(8880+保單號碼):888011223344554。(以匯款方式繳交續期保費者,無法享有轉帳折扣)
      3. 自行匯款費用:
        1. 由客戶自行負擔如下:
        2. 項目
          同行匯款
          跨行匯款
          辦理方式
          於銀行櫃枱辦理
          於銀行櫃枱辦理
          費用說明
          以帳戶存款匯入:匯款手續費依各家銀行規範收取
          依各銀行規範,各項費用項目如下: 1.跨行匯款手續費 2.郵電費 3.其他費用
          負擔對象
          客戶
          客戶
        3. 上述『同行匯款』係指:客戶所開立之外幣帳戶銀行與新壽之外幣帳戶銀行相同。例:客戶以新光銀行外幣帳戶匯入新光人壽之新光銀行外幣帳戶。
        4. 上述『跨行匯款』係指:客戶所開立之外幣帳戶銀行與新壽之外幣帳戶銀行不相同。例:客戶以土地銀行外幣帳戶匯入新光人壽之新光銀行外幣帳戶。
        5. 請客戶留意銀行手續費之負擔。
        6. 保戶自非指定銀行跨行匯入本公司帳戶,匯出匯款申請書填寫要件說明
          1. 匯出匯款注意事項:
            1. 不同行匯款會依個人與銀行往來關係收取不同之匯出相關手續費。
            2. 須全額到達(FULL AMOUNT),即發二通電報(MT103+MT202)。
          2. 受款人資料(本公司帳戶資料):
            1. 戶名(Beneficiary Name) :Shin Kong Life Insurance Co., Ltd.
            2. 地址(Beneficiary Address):Shin Kong Life Tower 66,CHUNG-HSIAO W.RD,SEC.1,TAIPEI,TAIWAN,R.O.C.
            3. 電話(Phone No) : (02)2389-5858
            4. 國家( Country):Taiwan
        7. 受款銀行
          台灣新光商銀
          中國信託商銀
          兆豐國際商銀
          永豐銀行
          銀行代碼(SWIFT CODE)
          MKTBTWTP
          CTCBTWTPXXX
          ICBCTWTP017
          SINOTWTP
          銀行名稱(BENEFICIARY BANK)
          Taiwan Shin Kong Commercial Bank,Taipei,Taiwan
          CTBC Bank
          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BANK SINOPAC
          城市/國家
          Taipei, Taiwan
          Taipei, Taiwan
          Taipei, Taiwan
          Taipei, Taiwan